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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有关单位:
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是机关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是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按照校办、党办《关于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搞好机关室内外的卫生工作,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各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一般由部门工会小组组长负责。
2、工会小组组长每周要对本部门各科室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
3、在每个月月初,机关总支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进行大检查,期间还将进行1—2次抽查。
4、机关总支将通过工作网站通报卫生检查情况,并对卫生搞得好的单位提出通报表扬。
二、卫生要求:
1、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2、室内无蛛网、痰迹、烟蒂等杂物;
3、办公室门窗、墙壁、灯管、空调(风扇)、电脑等无灰尘,做到窗明几净。
4、办公室门口清洁,不堆放杂物等。
望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清洁室内卫生,优化工作环境,营造和谐氛围,为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卫生文明的办公环境。
(特别提示:8月28日将组织进行卫生检查,望各单位做好准备)
机关党总支
2007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