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
随着我校新一轮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调整工作的结束,为了适应各部门和新一届中层干部定位后的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广大党员在建设服务型机关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1、换届工作要与党员教育相结合,各党支部要通过换届工作,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知识的教育,把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与党员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党员意识。
2、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与业务相近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
3、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一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名。
4、时间安排。本次换届调整计划在5月底前结束,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调整的需向机关党委说明情况。
未尽事宜,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山东师范大学机关党委
2011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