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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给予债务化解工作奖励的通报》(鲁教财字[2010]29号),通报奖励了2009年在债务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属高校,希望获奖高校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降低学校债务规模,避免化旧债后又增新债;并要求其他高校认真学习获奖高校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债务化解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减少债务规模,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据悉,在目前省属高校债务压力依然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09年联合下发了《山东省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奖励实施意见》(鲁教财[2009]17号),要求各高校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树立以我为主的观念,立足自身、因校制宜,努力筹措资金,切实做好债务化解和风险防范工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每年对省属高校的债务化解工作成效和措施进行审核和考评,2009年、2010年先后对8所高校和11所高校的债务化解工作进行了奖励。我校此次获此殊荣,是省委省政府对学校积极防范财务风险、卓有成效地推进债务化解工作的肯定和表彰。我校通过内部挖潜和加强银校合作,2009年化解债务1亿元,节约贷款利息支出约600万元,获得省财政拨付奖励资金700万元,综合经济效益高达1300万元。
近年来,学校在缺少财政资金支持和社会资金投入的情况下,积极有效地利用银行贷款为新校区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为了促进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学校党政领导十分重视控制财务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主动化解债务,努力减少债务规模,有效控制财务风险。主要经验和措施包括: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务规模,防范财务风险。学校高度重视债务化解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的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和规划,牢固树立节约意识,每年从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二是增收节支,节能降耗,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债务负担沉重、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学校高度重视财源建设,多渠道筹措经费;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债务还本付息纳入预算安排。三是积极推进校区置换,优化资源配置,减轻财务压力。我校通过整合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校区置换工作,有效地增加了学校收入,降低了债务规模,同时也降低了多校区办学的运行成本,提高了办学效益。四是深化银校合作,改善债务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在贷款规模短期内难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学校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不断深化银校合作,将短期贷款转换为中长期贷款,拉长还款期限,改善和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筹资成本,缓解财务压力,防范财务风险。 |